问题 | 离婚能主张精神损失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能主张精神损失费吗 在离婚纠纷中,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形,被告便有权利索求精神损失费。例如,若是当事人之一有重婚、同居于他人、对家庭成员施加家庭暴力行径或者剥夺配偶照顾权等严重过失行为,致使另一方遭受精神创伤和困扰,那么无过错一方可依法提出精神损失费请求。不过,此类索赔需要提供确凿无疑的实质性证据作为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时财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离婚时财产分割规定如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为个人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还需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总之,离婚时财产分割要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 三、离婚时怎样主张婚内损害赔偿? 在离婚时主张婚内损害赔偿,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有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证据,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次,要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可包括因过错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失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主张时,需向法院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行为及给自己造成的损害后果。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若认定符合条件,会判决过错方给予无过错方相应的损害赔偿。 在离婚纠纷中,若存在重婚、同居、家暴或剥夺配偶照顾权等严重过失,导致无过错方精神受损,该方可主张精神损失费。但此索赔需以确凿证据为依据,确保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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