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什么叫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规定,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受理之案件,在开展侦查工作进入特定紧急状况之下,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临时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处置手段。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畅地开展。虽然受到拘留的人员可能涉及到犯罪行为,然而这并不代表他们最终必定会被判定有罪。刑事拘留的实施有着严谨的条件以及程序上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什么叫刑事拘留什么叫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简称“刑拘”,即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对于犯罪事实确凿且证据充分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基本人权的严厉手段。这一措施具有临时性的特点。而行政拘留则是由特定的行政机构(主要指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那些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之人身自由,给予短期内的一种行政处罚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什么叫刑事代理制 本文介绍了刑事代理制度,规定在刑诉法第40-43条。该制度允许被害人、法定代表人、家庭成员等在诉讼中委托律师或专业人士代理。此旨在确保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维护权益,代理人负责提供法律建议并参与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诉讼代理人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刑事拘留是公检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旨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拘留不等于定罪,且实施拘留有严格条件和程序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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