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不判刑的几率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以后不判刑的几率 在遭受到被采取强制措施以保障人身自由权利后,并不代表着行为人毫发无伤地避开了刑事处罚之风险。 然而,这通常是因为涉案者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或者存在其他可给予宽大处理的情节表现。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情况、相关证据、法律条款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个层面的因素,从而做出是否判处刑罚的决定。因此,并不能简单地用一个固定的概率来衡量是否会被判刑,每一起案件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找工作吗 在取保候审阶段,当事人是具备正常劳动能力的公民,仍可照常参与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交付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应当遵循如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区; (2)如工作地点或个人联系方式有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报告执行机构; (3)在接受传唤时,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以后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够作为事例的最终解决方案。在后续的刑事审判环节,倘若涉及到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案情突发突变得益复杂亦或是法院判定嫌疑人有罪并判处实刑等状况,那么嫌疑人将有可能面临收监之患。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行为,对于证人的影响证言工作,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以及相互串通供词等都是可能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行为而引发收监风险。再如,随着事例侦查与审查起诉的深入进行,若发现嫌疑人行凶事件情节恶劣,依据法律规定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被告人不具有缓刑资格的话,这种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收监执行刑罚的。总而言之,即使在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力之后,嫌疑人同样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随时接受司法机关惩处的准备。 被采取强制措施并不意味行为人完全避开刑事处罚。这通常因犯罪情节轻微或有宽大处理情节。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案件事实、证据、法律条款和被告认罪态度等因素。因此,无法用固定概率衡量是否判刑,每起案件都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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