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立案成功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立案成功 在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中,若欲获得法院立案并得到裁决上的支持,通常须满足以下若干关键性条件:如是,抚养方因健康问题或伤患难以自理,导致无法继续承担起照顾孩子的重任;又如,抚养方未能尽到其应有的抚养责任,甚至存在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恶劣行径; 再者,若子女已年满八周岁,自愿选择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并且此方具备良好的抚养能力;亦或是出现了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危害的重大情况。总而言之,必须能够证明当前的抚养现状对于子女的成长并不有利,而在改变抚养权之后,这种不利状态将得以消失或者减轻,变得更加有利于子女的未来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之后,如需修改抚养权归属,您既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亦可选择双方进行友好协商以达成变更意向。 关于通过诉讼渠道变更抚养权的具体要求如下所述: (1)子女与其共处之父或母,若患有严重疾病或肢体伤残而导致无能力继续照料孩子; (2)子女与其共处之父或母,未充分履行养育责任或存在虐待子女情节等不当行为,或者他们的同居生活对子女的心理及生理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 (3)八岁至十八岁之间的未成年子女,渴望跟随另一位家长生活,并且这位家长具备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对子女抚养关系做出调整。 同时,父母双方也可以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三、变更抚养权多长时间立案判决 关于变更抚养权争议事例的立案及其判决时间,其稳定性常常会被诸多客观因素所影响,包括特定的事例情境以及法院的工作负荷与效率等。一般而言,法院将在收到原告递交的诉状之日起计算七天之内,做出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受理。自事例正式立上案号的那一刻起至最终的裁判宣告之前,采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例,预期在三个月以内完成审判过程;而对于选用普通程序的事例,通常都能保证在六个月以内完成所有的审判环节。然而,若事例情况复杂且经过上级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间,那么这个时间进度预期就有可能要相应地延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影响判决时间的因素繁多,例如原被告双方提供证据的充分性、是否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法院本身的事例受理量等等。无可辩驳的是,无法给出一种绝对确切、齐整划一的时间预估,究竟何时才能尘埃落定,仍需依据各个受理法院的具体工作状况来确定。 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中,需证明抚养方因健康、失职、虐待或子女自主选择且对方具抚养能力等原因,导致现抚养状况不利子女成长。需法院认定改变抚养权能消除或减轻不利,利于子女未来,方可立案并获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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