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怎么办理 当双方法律主体达成一致,决定对子女的抚养权做出调整时,可以通过订立格式严谨的书面协议,详细规定相关事项。随后,需携带各自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及户口簿)以及已经签署的抚养权变更协议等必要资料,前往子女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按照程序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此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您对变更后的抚养权协议进行公证,以此进一步强化其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确保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面保护,长远来看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建议双方始终将子女的真实意愿与实际需求放在首位予以充分考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去哪里办理手续 若两位当事人均订立了一份专门的、书面形式的变更抚养权协定,明确约定了关于抚养权转变的相关事宜。那么他们接下来可前往被抚养者的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事宜,以便进一步提高该协议的法律约束力和公信度。倘若当事人对于该事实结果仍有更高的要求,他们也可以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并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以此作为对抚养权变更的最终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权去哪里办理 若夫妻双方达成共识欲更改子女的监护抚养权利,则可采取如下两种途径进行操作执行: 首先,双方可签署一份书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以实现此目的; 其次,倘若期望得到更为严谨的法律认可,亦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待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决后,将出具调解书对该决定予以确认。然而,无论是采用何种方式,均应充分尊重并考虑到子女的权益与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达成一致,调整子女抚养权时,应订立书面协议并详细规定。携带身份证明、抚养权变更协议等资料,前往子女户籍所在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申请户口迁移。建议对变更后的抚养权协议进行公证,以强化法律效力。双方应充分考虑子女的真实意愿与需求,确保其合法权益及健康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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