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送到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送到哪 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拘留者,通常会被送往所在地区的看守所予以关押。看守所系国家专门设立的羁押依法被逮捕或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犯的机构。在此类情况下,公安部门必须在接到拘禁命令后,立即将涉案之人交付给看守所进行约束性关押,原则上不得晚于24小时实施。看守所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起被关押人员的监管工作,以保证他们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并且还需为主体案件的深入调查及后续审讯工作提供相关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二、刑事拘留送看守所关多长时间放 刑事拘留转入看守所后,一般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需逮捕的,应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可延至4日或7日(重大嫌疑)至30日。检察院接申请后,7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送钱能收到吗 在被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可以为其提供财物帮助,但需遵循看守所规定,不得违规操作。刑事拘留是国家司法机关对特定案件的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由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执行,目的是在调查取证阶段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遵守规定进行财务援助是允许的,但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刑事拘留通常会将犯罪嫌疑人送到当地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在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会及时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看守所负责对被羁押人员进行监管,保障其基本权利,并为案件的进一步侦查和审理提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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