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应具备哪些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应具备哪些条件 刑事拘留须满足如下严格条件: 首先,行为人正处于预备实施犯罪、现行犯罪或犯罪活动刚结束即被察觉的阶段; 其次,被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该人系犯罪嫌疑人; 再次,在其住所或随身物品中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直接证据; 另外,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是隐匿行踪以逃避法律制裁的情况也将被视为进行刑事拘留的有力证据; 此外,当行为人试图销毁证据,伪造事实,或者存在串通其他罪犯进行翻供的可能性时,同样可以作为进行刑事拘留的依据; 最后,如果行为人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无法确定,且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也可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是什么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审判机关针对尚未遭受牢狱之灾的刑事被告者,为了防范其借机逃脱侦查、避免起诉以及公正审判的嫌疑,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保证书,从而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召唤与询问的一种具有特定法律含义的刑事法律措施。关于保证人应承担的具体义务如下:首先,有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我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相关条款的职责;其次,在发现被保证者有可能或者已经出现了触犯本法第七十一条所规定的行为时,必须立即向执行机构进行报告。若被保证人确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明文规定行为的事实,并且保证人未尽到应有保障义务,则对保证人进行经济处罚,如果责任重大且情节恶劣,甚至可能引起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应该怎么办取保 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若您希望申请取保,则需首先确保自身符合取保的法定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被告人等等。在申请取保时,您需要向负责办理此案的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通常为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同时,您还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保证人必须满足特定条件,如拥有稳定的居所及收入来源,且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履行其保证义务等。在申请过程中,请务必如实阐述事件事实,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各项工作。若办案机关拒绝了您的取保申请,他们将向您说明具体原因。您可依据该理由补充相关资料,然后再次提出申请。 刑事拘留需符合严格条件:行为人涉嫌犯罪被当场发现,受害者或目击者指认为嫌疑人;住所或物品中发现犯罪证据;有逃避法律制裁行为;销毁证据、串供可能;身份不明且有重大犯罪嫌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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