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诉讼法指定管辖有哪几种情形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解答

一、刑事诉讼法指定管辖有哪几种情形

刑事诉讼法指定管辖的几种主要情形

指定管辖实施的必备前提条件包括:

首先,存在管辖权不明晰的现象。

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无法明确一致地确定管辖法院,即所谓的"无责任人负责监管"的实例场景;

其次,涉及多方面的争议并且通过协商后仍未能顺利得出结果:依照法律,多个相关机构均拥有管辖权,但在双方充分协商之后依然没有办法确定谁是应负责任的管辖机关的实例场景;

最后,由于特殊或紧急的情况,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无法便利地行使其职权,这时就需要上级法院以指定的形式来直接确定此案件的最终的管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二、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何规定

针对讯问笔录的内容,应当交付至犯罪嫌疑人进行核实,如果涉及到缺乏阅读理解能力的情况,应向其本人宣读有关信息。依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第120条明确规定了,任何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讯问的过程中,必须优先调查询问是否曾有过犯罪行为,允许其阐述存在罪责的情节或无罪辩护之主张,随后向其提出与其情况相关的问题。犯罪嫌疑人为配合侦查人员完成讯问任务,应对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给予如实答复。然而,对于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被告人有权选择不予作答。同时,在审讯环节中,侦查人员也需要向犯罪嫌疑人明确告知他所拥有的各类诉讼权益,以及如实供述自身罪行能够得到相应的从轻处分和承诺免予惩罚的司法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阐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

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三、刑事诉讼法证人不愿意出庭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证人若不愿出席法庭将对案件审判产生重大影响。面对此类困境,我们可以实施以下几种策略:首要任务是探究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真实原因并试图解开他们心中的疑虑;其次,我们有必要向证人详细阐述出庭作证的重要性以及必要性;倘若证人仍然坚持不出庭,我们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但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然而,如果证人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而无法亲自到场,如身患重疾或路途过于遥远等,我们也可以考虑采用视频等远程技术手段进行作证。总而言之,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保护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审理。

指定管辖主要适用于三种情况:一是管辖权不明,即无法确定哪个机构应管辖某案件;二是多个机关有权审判但无法达成共识;三是因客观原因或紧迫形势,有管辖权的法院难以行使职责,需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21: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