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二次判刑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是二次判刑怎么判 “二次判刑”这一词汇通常用以描述罪犯在经由司法程序审判且已经被判定有罪并接受相应刑罚后,再度实施犯罪行为并因此而被再次判处刑罚的现象。在面对此类涉及二次判刑的判决时,法院会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考量,其中包括了前一次犯罪的严重性、刑罚执行状况、再次犯罪的情节以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等等。若再次犯罪行为构成累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若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行,则将被认定为累犯,必须受到更为严格的惩罚,然而,对于过失犯罪以及未满十八岁的犯罪者而言,此项规定并不适用。一般而言,罪犯再次犯罪的行为显示出他们的主观恶性较深,改造效果欠佳,因此在量刑过程中往往会采取较为严厉的措施。 然而,具体的判刑结果仍然需要依据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作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什么是二次判刑的标准和程序 通常情况下,二次判刑系指犯罪分子在原有刑罚已完成或被特赦后的法定期限内再次实施新的违法行为。关于此类情况的处理标准,其关键在于对新增罪行的性质、情节及所涉及法律条款的深入分析与评估。若被告人所提之新罪行违法性质严重,且情节恶劣,二度判刑即有可能成为累犯,从而加大对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追究力度,使其面临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如加重刑期等。在司法程序上,首先由公安部门负责对该类案件展开调查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其次,由检察机构进行全面审查并决议是否提起公诉;自此进入法院审判环节,将新罪事实和罪名予以明确,针对具体案情,法院将综合各罪行情节,包括被告人先前犯罪记录等因素,依法公平公正地裁定最终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什么是二次判刑的标准 关于二次判刑的概念,通常是指当事人在经历了一次刑事处罚之后,再次触犯法律且被依法定罪量刑的情形。 至于该种情况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判定,这就需要针对再次犯罪所涉及的多项具体要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犯罪的本质属性、情节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以及犯罪者的主观恶性等等。在处理二次判刑的问题时,法律会充分考虑到累犯等相关情节。所谓累犯,是指那些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在五年内再度实施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获得赦免之后,若在五年内再次实施应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行为,则构成累犯,应当予以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及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除外。 此外,上述期限的计算,对于被假释的罪犯而言,自假释期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次判刑"指罪犯再次犯罪被判刑罚。法院会考虑前罪严重性、刑罚执行、再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若构成累犯,根据《刑法》,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罪行者将受更严惩罚。但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不适用。再犯显示罪犯主观恶性深,改造不佳,量刑更严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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