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须注意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须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须严守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居住地,信息变动须24小时内报备执行机构;接传唤应准时出庭;严禁干扰证人、篡改证据或串供。同时,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与审判,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限制有哪些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以下行为限制: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若违反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所以,被取保候审人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取保候审的顺利进行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取保候审的条件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适用范围较广,比如一些轻微犯罪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案件,如初犯、偶犯等;一些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就医或照顾家庭的犯罪嫌疑人;还有一些证据虽已基本固定,但仍需进一步侦查核实的案件等。总之,取保候审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羁押对其造成过度影响。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同时,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配合案件的调查和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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