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损害赔偿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内容 离婚损害赔偿中的重大过错一般包含这些: 重婚,也就是有配偶的人跟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他人有配偶却还跟其结婚; 与他人同居,指的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的名义,持续且稳定地一起居住; 实施家庭暴力,涵盖对家庭成员在身体、精神等方面进行暴力侵害;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像经常的打骂、让其受冻挨饿、限制自由等行为,还有遗弃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这些重大过错行为极大地损害了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在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 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以及证据要求得依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离婚损害赔偿条件包括什么内容 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主要包含这些: 其一,一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像重婚,也就是有两个婚姻关系; 与他人同居,和别人一起居住生活; 实施家庭暴力,对对方进行身体上的伤害; 虐待,恶意对待对方; 遗弃家庭成员,不管对方。 其二,这种过错行为给对方带来了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损失,比如财产受损等,也包括精神方面的伤害,像心情痛苦等。 其三,过错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意思就是对方的损害是由过错方的行为直接引发的。 只有把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无过错方在离婚的时候才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比如说,一方因为另一方重婚,自己的精神很痛苦,生活也受到了影响,这种情况就可能符合离婚损害赔偿的条件。 三、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离婚损害赔偿包含物质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因为一方存在过错从而在离婚时给对方带来的财产损失,就像过错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行为致使夫妻共同财产减少之类的情况。 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另一方由于对方的过错行为而经受的精神痛苦的慰藉,例如过错方的虐待、遗弃等行为给对方心理造成的创伤。 要注意的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得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过错方有法定的过错行为,并且无过错方没有过错等。 同时,这个赔偿请求应该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来。 当我们明晰离婚损害赔偿中的重大过错有哪些内容后,还需关注与之相关的一些要点。比如在实际判定中,证据的收集是至关重要的。例如对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类过错行为,如何合法有效地收集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是个关键问题。另外,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确定也是个复杂的方面,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大小等。若你对离婚损害赔偿中证据收集的方法、赔偿数额的确定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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