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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役是指多长时间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拘役是指多长时间

拘役是针对犯罪行为实施短期人身自由限制的刑罚手段之一,其具体期限为自一个月以上,但不超过六个月。拘役作为介乎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相对轻微的刑事处罚措施,其执行主体通常为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获得一到两天的回家探亲机会;

同时,如果他们参与了劳动改造,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相应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二、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是什么

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区别如下:

-**期限不同**: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拘役在看守所执行。

-**劳动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前提是后罪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所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5年之内;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新罪,都不构成累犯。

三、拘役的刑期具体是多久呢?

拘役的刑期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拘役刑期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例如,某人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若此前先行羁押了十五天,那么羁押的十五天可折抵刑期十五天,实际执行拘役的时间为一个月十五天。

拘役是短期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期限为一至六个月,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由公安机关执行。期间,罪犯每月可获一至两天探亲假,参与劳动改造者,视情况可获报酬,作为对轻微犯罪行为的处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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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9: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