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还有冷静期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离婚还有冷静期么 关于离婚申请的冷静期规定 关于离婚的确存在冷静阶段,然而诉诸法律的离婚则无此要求。 依据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在涉及离婚事宜时,即刻起的三十日以内,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可将离婚登记申请撤回至婚姻登记机关处。 值得注意的是,这三十日冷静期适用于所有类型的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还有新规定么 离婚后财产分割有新规定。新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典》中,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分割原则。对于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双方原则上平均分割。同时,对于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此外,还规定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三、离婚诉讼中调解程序有何规定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规定如下: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进行调解。调解可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由合议庭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及时判决。调解贯穿离婚诉讼的始终,在庭审前、庭审中以及庭审后都可能进行。调解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及相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共识,以减少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进婚姻关系的和谐解除。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 离婚申请设有冷静期。但诉讼离婚则无此要求。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申请后有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意一方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离婚申请,旨在让双方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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