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姓名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姓名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姓名权侵权的法律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判定对姓名权的侵犯是否成立时,应当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构成要件: (1)存在侵害行为,即指行为人身为某种特殊目的而秘密使用他人姓名从事各种活动; (2)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必须是存在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3)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客观上已经导致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以及 (4)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姓名权被侵犯后如何进行维权 姓名权受法律保护,若被侵犯,可采取以下维权措施。首先,与侵权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需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侵权行为的证据(如他人冒用姓名进行交易等)、自身姓名权受侵害的证据(如因侵权导致的损失证明等)。在诉讼中,主张侵权方侵犯了姓名权,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维护受害人的姓名权。总之,要及时采取行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姓名权。 三、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姓名权侵权的赔偿标准通常包括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实际损失主要涵盖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后果以及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在5000元到5万元之间。如果侵权行为较为严重,如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创伤,赔偿数额可能会更高。但具体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自由裁量权来判定。总之,姓名权是公民的重要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若遭受侵权,可依法主张赔偿。 判定姓名权侵犯需满足四个构成要件:存在侵害行为,如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秘密使用他人姓名;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实际损失;侵害行为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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