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承包款拖欠如何追讨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承包 |
解答 |
一、农村土地承包款拖欠如何追讨 当农村土地承包款遭到拖欠时,首要步骤便是妥善保管土地承包合同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当事人可尝试首先与拖欠款项的一方可信赖的中间人进行磋商,阐明其所犯之违约行为及所应担负的相应法律责任,谋求双方共同制定出有效可行的还款计划。 然而,若通过协商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便需考虑寻求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介入,因为仲裁程序相较于诉讼有着便捷性高、效率显著且诉讼成本相对较低等诸多优点。 倘若对仲裁结果感到不满或是对方未履行仲裁裁决中的付款义务,当事人可视情转而向具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必须充分做好证据收集工作,包括承包合同副本、款项支付证明、催款指令记录等等重要文件,用以证明对方拖欠款项这一事实以及自己的诉讼主张。 地方人民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与法律条文展开深入调查,并作出公正公平的判决。 若对方继续拒不履行判决付清款项,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地方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专属管辖的法律问题 乡村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协议纠纷处理采用专属司法管辖制度。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这一专有概念,其涵盖了因不动产所有权的确立、分割、毗邻关系等问题而引发的一系列物权纠纷案件。 针对乡村用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政策扶持性质的房屋购买协议纠纷,我们将根据上述“不动产纠纷”的定义来确立相应的司法辖区。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涉及乡村用地承包经营协议纠纷的案件,应由该不动产所辖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延长30年了吗 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获延长三十年的政策支持吗? 关于在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效期限到期之后是否有可能得到进一步延续,以及可延伸的最长时限为多长等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 举个例子来说明,若涉及到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届满的情况,那么便有资格申请将其有效期再续延三十年;再换句话说,如果探讨的是草场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即将临近期满,根据现行相关法规规定,这类情形下有权请求将经营权的有效期详细延长三十至五十年;再者,当涉及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期限延长时,根据立法的最新精神,此类情况下有权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申请将其经营权期限续延三十至七十年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在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款拖欠如何追讨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例如在追讨承包款的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土地的使用状态发生改变,如土地被转包或者改变了原有用途,这对追讨承包款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另外,追讨承包款时若遇到承包方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是否可以协商分期支付以及如何确保分期支付的执行等情况也不容忽视。如果您在农村土地承包款的追讨过程中,遇到了这些复杂的状况或者还有其他疑问,不要迟疑,马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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