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不想做了能领失业金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合同到期不想做了能领失业金吗 通常情况下,当合同期限届满,由于劳动者自身原因不愿续订并选择离职时,他们并不具备获得失业救济金的资格。 因为,失业救济金的领取需要满足“非自我意愿内终止就业”这样的前置条件。 如果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主动表示不再续订,那么这种情况便符合了“非自我意愿内终止就业”的条件,同时,只要满足了其他相关规定(例如必须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指定年限等),就有可能获得失业救济金。 然而,若劳动者个人主动提出不再续订合同,则很难被视为“非自我意愿内终止就业”,从而无法获取失业救济金。 关于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确认。 二、合同到期不续约会给离职补偿么 合同期满未续签,是否应给予离职补偿? 若员工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后,雇主决定维持原条款或进一步提升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进行续约,而该名员工拒绝续签的话,那么在终止雇佣关系时将无法享受到经济补偿金。 然而,如果是由于雇主自身的原因导致最终未能达成续签协议的,则该员工有权向雇主要求给予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到期不续约有赔偿吗 关于合同期满后不续约是否应当给予赔偿的问题 在劳动合同终止之后,各方不愿意续订合同时的补偿措施如下: 首先,若用人单位主动表示不再续订该份合同,他们需要向每位雇员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费用,另外还需额外支付其一个月的工资; 其次,当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表示不再与雇员签订无限期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同样需要向雇员支付一定金额的赔偿金,且另需追加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最后,倘若用人单位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擅自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续订无法达成协议时,那么员工有权申请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探讨合同到期不想做了能否领失业金时,我们需要明确许多相关因素。不仅仅是合同到期这么简单,还涉及到之前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长、是否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等关键要素。例如,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哪怕合同到期,也可能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但如果是单位不续签合同等非本人意愿的情况,同时满足失业保险缴纳的相关要求,就可能有资格领取失业金。在实际生活中,关于失业金领取的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多样,存在许多容易混淆的细节。如果您对合同到期与失业金领取之间的关系仍有疑问,或者对失业金领取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等不太清楚,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