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处罚不服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处罚不服如何处理 如若当事人对其因涉嫌犯罪而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之决定感到不满,他有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上级机关申诉或者申请复议。根据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09条所述,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如果就一起刑事案件做出了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决定,而被害方对此表示反对,他们有权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同时,他们也可以选择不经过申诉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该法第110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同样具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t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t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如何解除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需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如果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和有关单位。一般会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送达被取保候审人。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应当退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视情况决定是否变更强制措施。 三、取保候审决定不服如何进行申诉 若对取保候审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具体流程如下: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取保候审决定书等。然后,书写复核申请书,明确表达不服的理由和诉求。申请书需清晰、准确地阐述案件事实及认为原取保候审决定存在错误的依据。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上级公安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决定。复核决定通常会书面告知申请人,若复核后认为原决定正确,会维持原决定;若认为原决定错误,会责令下级公安机关纠正或撤销原决定。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 若当事人对取保候审决定不满,可依法向上级机关申诉或申请复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9条,公安或检察院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时,被害方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第11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可向法院或检察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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