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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占土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一、被占土地补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如对土地赔偿细则有异议,建议先与相关部门深入沟通,明确诉求及依据。协商无果时,可申请行政复议至上级部门。若复议结果仍不满意,有权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到位,专款专用。有关费用未足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二、被占土地补偿款发放时间有异议?

若对被占土地补偿款发放时间有异议,你可先查看土地征收相关协议或文件中关于补偿款发放时间的约定。若协议有明确规定,应按约定时间主张权益。若协议未明确,可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其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发放补偿款。同时,你也可以保留好与土地征收及补偿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征收文件、补偿协议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总之,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有争议怎么办

若被征收土地补偿款分配存在争议,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明确各自的权益和分配方案,达成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这些组织熟悉当地情况,有助于促进双方沟通。若调解仍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进行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补偿款发放凭证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您对被占土地的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先与负责补偿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清晰地表达您的诉求和理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向作出补偿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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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7: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