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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警调解属于什么调解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解答

一、交警调解属于什么调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警部门所主导的调解工作属于典型的行政调解范畴。交警部门凭借其在交通事故管理领域的行政权力,对涉及到诸如损害赔偿等方面的争议问题进行适宜的调解。此种调解方式的显著特点在于,它致力于诱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彻底化解矛盾纠纷。行政调解机制具备一定程度的便捷性和专业性特征,能迅速有效地处理交通事故中出现的部分争议问题。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由交警部门调解达成的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性的履约效力,若有一方未能如约履行,那么对方仍旧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等其他合法渠道来寻求妥善解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二、交警调解属于行政调解还是司法调解?

交警调解属于行政调解。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就赔偿等问题进行的调解,是基于交警的行政职权进行的。行政调解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交警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与司法调解相比,行政调解不具有司法的强制力,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确认其效力并要求履行。总之,交警调解是行政调解的一种形式,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交警调解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交警调解具有一定法律效力。若双方当事人在交警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或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当事人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撤销该调解协议。总之,交警调解虽有法律效力,但并非绝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交警部门主导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利用其交通事故管理权力,对损害赔偿等争议进行调解。此方式鼓励自愿协商,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但调解协议非强制性,未履行时,当事人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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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