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后抓到人刑事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立案后抓到人刑事拘留多久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者提请逮捕的期限一般为拘留期满后三日内,特定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天,重大嫌疑案件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告知检察院。对于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案件,公安机关应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立案后未批捕的羁押期限是多久 立案后未批捕的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下列案件,在上述二个月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上述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三、立案后多久能对抓到的人解除刑事拘留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限为3日,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日。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会进行侦查工作,如收集证据等。 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不需要逮捕的,会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立即释放。 若案件复杂,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刑事拘留的期限还可进一步延长。具体到每个案件,解除刑事拘留的时间会因案件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总之,立案后解除刑事拘留的时间没有固定期限,需根据案件的具体进展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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