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罪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 受害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 (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案由: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 (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此致______人民法院 受害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__年__月___日 二、寻衅滋事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寻衅滋事罪是公诉案件,如果受害人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话,可以在检察院递交了公诉意见书以后,向人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或者等寻衅滋事刑事诉讼结束以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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