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做假账是否构成侵占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合伙人做假账是否构成侵占罪 在合伙企业内,每一位合伙人皆须严格遵守诚信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真实无误地记录各类财务信息与交易活动。若有任何一方合伙人涉嫌使用虚假账簿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以此来非法套取原本属于整个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当这部分财产达到一定数额时,那么他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侵占罪。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素包括如下几点: 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自然人或者单位; 其次,犯罪客体必须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 再次,主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 最后,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将上述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同时还存在拒不归还的行为。尽管每位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财产都享有相应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无限度的,也不能够被滥用或者以非法手段进行侵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合伙人做假账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吗 合伙人做假账是否构成侵占罪,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若合伙人做假账所涉及的财物属于合伙共同财产,且其行为符合将共同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要件,可能构成侵占罪。但如果只是单纯的做假账行为,未涉及非法占有合伙财产的故意和实际行为,一般不构成侵占罪。若出现此类情况,需综合考虑账目情况、相关证据以及合伙人的主观故意等因素来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总之,不能简单地认定做假账就一定构成侵占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合伙人做假账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合伙人做假账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若其行为符合《刑法》中关于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就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若合伙人通过做假账等手段侵占合伙财产且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就可能构成此罪。又如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会被定罪处罚。但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合伙企业内,合伙人须守诚信,准确记录财务与交易。伪造账簿或隐瞒事实侵吞财产,数额大者或涉侵占罪。此罪要件:自然人/单位主体,非法占保管/遗忘/埋藏物,直接故意,数额较大且拒不归还。合伙人管理使用权有限,不得滥用或非法侵占企业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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