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
释放,是指被拘押的人因局保候审或者侦查机关查明不构成犯罪而放弃对其的羁押,或者服刑者的人服刑期满或取得假释,监狱部门放弃继续羁押,恢复其人身自由的行为。
问题 | 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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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范本﹡﹡﹡看守所 出生日期 住址 罪名刑种 原判法院 原判刑期 剥夺政治权利 刑种刑期 承办人 填发时间 填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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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印) 年月日 释放证明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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