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不包括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不包括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合同保全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不包括合同变更等。其宗旨是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代位权是债务人未行使对第三方权益损及债权时,债权人可代行。撤销权用于对抗债务人不利行为,如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债权人可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合同保全的效力及适用范围是什么 合同保全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保全债权方面。它可以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少,对债权人债权实现提供保障。 适用范围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撤销权则是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时,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总之,合同保全制度旨在弥补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不足,扩大债权人受偿范围,维护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纠纷中。 三、合同保全的措施有哪些及除外情形 合同保全的措施主要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害及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除外情形主要有:债务人的行为系有偿行为时,需要受益人具有恶意,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对于一些特殊的债权,如抚养费、赡养费等,不适用代位权和撤销权。 总之,合同保全措施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但在具体适用时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除外情形。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是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不包括合同的变更、解除、转让等。合同保全的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撤销权则是针对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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