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负债破产清算怎么办理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负债破产清算怎么办理 对公司进行债务清理及其解散行动的处理过程具有高度的复杂性,通常包含了以下几个关键的施行步骤:该进程的起点是公司有义务向受案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一旦此项申请得到法院的正式受理,法院将指派破产管理人对企业事务及财产进行全面接管。在这个重要环节之后,我们可以看到破产管理人开始着手接手管理公司的各项财产,包括各种账簿与文件,进而对公司所有的资金以及负债情况展开全面而深入的调查与审核。 紧接着,破产管理人将会履行职责,向债权人发送通告,要求他们申报各自所拥有的债权,并采取会议形式召开债权人全体大会,就有关破产财产的具体分配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和审议。在此期间,破产管理人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灵活地实施公司的各种资产处置活动,例如拍卖,或变卖等方式,以达到偿还各种债务的目标。当整个公司债务清理和解散行动的全部分离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时,破产管理人需要向法院呈交一份详尽完备的清算报告,以此为法院提供决策依据,从而结束此次破产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股东责任如何承担 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责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此为有限责任。但存在以下情形时,股东需承担更多责任:一是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股东未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破产清算时,应补足出资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三是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三、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如何确定 公司债务清偿顺序如下: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是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以及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然后是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不同类型的债务在清偿时按照上述先后顺序进行,以保障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例如,若公司破产,先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之后才依次清偿其他债务。若有特殊情况或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需依据具体法律规定来确定清偿顺序。 公司债务清理和解散复杂,包括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指定破产管理人接管企业、调查负债情况、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分配方案、处置资产偿还债务等。完成后提交清算报告,结束破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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