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付完违约金还给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欠条付完违约金还给吗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之明确规定,各当事人有权就合同违约事项设定违约金条款,并且当违约方承担了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责任之后,其仍需继续履行剩余债务。由此可见,若在借款协议、借据等欠条上已预先设定了违约金条款,那么当违约行为发生时,违约方即便已经支付了违约金款项,亦需同样如期偿还剩余本金或其他相关的债务内容。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得出结论,欠条中所列明的各项债务内容(例如本金部分),即使在承担违约金责任之后,也仍然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欠条付完违约金后欠款是否需还 欠条上若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及欠款金额等相关条款,在付完违约金后,欠款通常仍需归还。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而欠款是基于双方的借贷或交易等法律关系所产生的债务。两者性质不同,付完违约金只是承担了违约的责任,但不能免除归还欠款的义务。若双方对付完违约金后欠款是否需还有争议,可依据欠条的具体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协商或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总之,一般情况下,付完违约金后欠款仍需归还,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规定可以免除。 三、欠条未付违约金可要求继续给付吗 一般情况下,欠条未付违约金可要求继续给付。若双方在欠条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当欠款方未支付违约金时,守约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支付义务。但需注意,违约金的数额应合理,若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适当调整。同时,诉讼时效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欠款方未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权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即三年,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欠款方可能以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不再支持守约方要求继续给付违约金的请求。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合同可设违约金条款。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剩余债务。如借款协议已设违约金,违约方支付后仍需偿还本金和其他债务。总之,违约后仍需偿还欠条所列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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