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由谁来办理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由谁来办理手续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拘留期间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通常需由他们本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向相关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负责具体的办理事宜。 首先,作为当事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基本权利。 其次,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配偶等)及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等)同样具备代表其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而辩护人,包括专业的律师在内,在代表被告人代理后,依法获得替犯罪嫌疑人、被告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向办案机关提交详细的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与条件。 办案机关将依据案件实际情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请求。 二、拘留期间取保候审能过吗 在拘留期间能否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如具备以下情形之一者,即可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如果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能被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次,如果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加剧的情况下,再者,如果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甚至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孩子的妇女,同样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最后,对于羁押期已届满,但尚未审理完毕,仍需继续进行调查的案件,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取保候审的实施与执行需要公安机关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算什么 于拘留期内实施取保候审乃是其中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之变更方式。 所谓取保候审,乃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公安部门、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遭逮捕或是被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预防其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等程序,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取保候审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的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探讨拘留期间取保候审由谁来办理手续时,我们知道这涉及多方主体。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这仅仅是开始,办理过程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而且,不同的案件性质、不同的犯罪情节都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办理结果。那如果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时遇到诸如证明材料准备、申请流程受阻或者与办案机关沟通不畅等问题该怎么办呢?如果您对这些与拘留期间取保候审手续办理相关的问题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竭诚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