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漳州交通违章处理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福建漳州处理有关交通违法行为之际,通常我们需要随身携带如下物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以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倘若涉及到由电子监控设备所记录的违规行为,那么在进行处理时,仅需提供驾驶人的驾驶证及个人身份证明即可。 然而,若为现场开具的罚单,则还需同时出示处罚决定书。 另外,若是单位所属车辆发生违规情况,或许还会要求提交单位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并附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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