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的道路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以及虽处于特定单位管理职权范围内但允许多种类型的社会机动车辆自由通行之地,这其中也包含了诸如广场、公共停车场这些提供公众通行便利之处所。
为了准确并全面地定义“道路”的内涵,我们必须将其是否具备供公民平等行使自由行动权利的公共通道属性纳入考虑的范畴。 举例来说,那些实施严密封闭式管治的小区内部道路若禁止社会车辆随意进出,那么通常情况下就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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