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员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超员危险驾驶罪之量刑准则,主要依犯罪情节严重性及其所致社会危害度而定。
依照惯例,倘若驾驶员所驾运营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运载乘客超出核定人数的20%或以上,或是其他载客车辆(包含非运营类轿车、卡车等)运载乘客超过核定人数100%及以上,则应处以有期徒刑,同时课以罚金。 在具体量刑时,将综合考量驾驶员超员行为的累计比例、行驶路径与时间、是否引发交通事故以及事故严重程度等多重因素。 若相关超员行为酿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例如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便可预见其量刑结果将进一步加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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