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自行车闯了红灯被撞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自行车驾驶过程中,如若驾驶员跨越了红色指示灯,这不仅是对现行交通法规的严重违背,还有可能被视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具有过失”,进而致使机动车驾驶者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得以适度减轻。
然而,在实际处理此类事故时,我们必须深入分析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其所涉及到的各方责任大小。 假如在事故发生之际,自行车驾驶员确实存在过失,且该过失构成了事故的主要或次要原因,那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者可根据其过失程度,适度减轻其应负的赔偿责任。 这就意味着,机动车驾驶者并不一定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比例需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及法院的裁决予以确定。 反之,若自行车驾驶员的过失并非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或者机动车驾驶者同样存在过失,那么双方的责任比例便会按照各自的过失程度进行分配。 在此种情形之下,机动车保险公司将首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理赔,超出此范围的部分再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分担。 最终的裁决结果将取决于事故的具体情况,其中包括双方的过失程度、事故责任认定以及相关的证据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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