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法第56条是否会扣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停放,严禁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但依据该法律法规第三十三条所划定的停车位置则不在限制范围内。
若需在道路上进行短期停车,则应注意避免影响其它车辆及行人们的正常通行。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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