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机动车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发生非机动车肇事行为且逃逸者,将依据具体案情进行对应处理。
若仅仅造成了轻微的交通事故并在逃逸之后,尚未构成犯罪层面,则由负责管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即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金; 然而,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躲避法律的追责,采取将被害者带离事故现场且实行藏匿或遗弃,由此导致受害人因为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援救治而不幸死亡或是遭受严重伤残的恶劣情形,那么此类行为便已触犯刑法的规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将会面临刑事处罚的严格惩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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