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能否合法上路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证驾驶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此处所称的无证驾驶,即是指驾驶员在执行驾驶任务时,其使用的车辆与所持有的驾驶证件类别并不相符,或是根本就未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书或者说驾驶执照已经过期失效等与法规要求相悖的情形。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无证驾驶行为的监管以及处罚标准都相当严格。 若在此过程中并未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那么相关责任人将面临驾照吊销、行政拘留及扣除200至2000元罚金的处罚。 然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且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除了前述处罚外,责任人还需承担更为严重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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