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报废的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相关情形如下:
首先,达到了由法律明文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车辆将被视为达到报废标准; 其次,经过维修、调试,但依然未能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于在用车辆的各种相关需求的车型也将被判定为达到报废标准; 再次,若此类车辆经过修补与调整或是采用了相应的控制技术之后,其向空气中排放的污染物质或发出的噪音仍然无法达到国家标准在对在用车辆所设置的相关要求的话,这类车同样会被归类为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之中。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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