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不适用缓刑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其一,曾有过危险驾驶前科历史,并且前科时间发生于过去三年之内;
其二,有过冲卡或其他拒绝接受检查行为; 其三,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其四,导致一名或多名人员遭受轻微伤害; 其五,在吸食毒品之后驾驶机动车辆; 其六,没有经过授权或认证驾驶机动车辆; 其七,明知机动车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仍然继续驾驶; 其八,明知所驾机动车属于无牌照或已经报废仍继续驾驶; 其九,严重超载驾驶; 其十,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事故现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