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毒驾属不属于危险驾驶罪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单纯的毒驾行为并未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范畴。危险驾驶罪仅限于以下四种情况:
1)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者;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
3)从事校车业务或乘客运输活动,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或者严重超速行驶者;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众安全造成威胁者。
然而,在此并不包含对于毒品影响驾驶能力的情形。这是因为,针对这种行为尚未纳入我国刑法管辖范围之内,缺乏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其为犯罪行为。因此,单纯的毒驾行为仅仅属于违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2 8: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