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本人机动报废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非自然人驾驶者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证件。
对于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如需申请注销登记,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同时提交如下证明文件及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若机动车已灭失,则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 (4)若机动车因故无法在我国境内继续使用,则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出境证明,特别是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提交由海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5)若机动车因质量问题被要求退货,则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货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