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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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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住所地是指原告所在的城市或地区。它在法律上的意义在于,原告的住所地是一个重要的管辖权基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果原告住所地和被告所在地不同,那么原告必须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原告住所地也是法院传唤、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此,原告必须确保其住所地址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免影响诉讼程序和结果。

原告住所地相关词条

  • 住所

    住所是指为使法律关系集中于一处而确定的自然人或法人的地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基地或中心场所。《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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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7:5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