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伪造行驶证的行为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即在未经制造权授权或法律许可的前提下,非持有制造执照的机构或个人擅自以他人名义,非法制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的行为。
其次,“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则是指在已合法获取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上,通过涂改、篡改等手段,改变其原有记载信息的行为。 最后,“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主要包含两类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行为人自行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加以使用; 第二种情况则是通过购买、交换等途径获取到伪造、变造的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后进行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对于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及二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而对于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行为,同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以十日以下拘留及一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罚款;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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