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摩托车证驾驶抓住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无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而被执法部门查处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机构有权对违法者进行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金额的罚款处罚,同时可以依法对其处以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措施。
若在此过程中,驾驶人未能按时缴纳罚款的话,执法机构将有权向行政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此外,在本类型案件中,如果被扣押的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所有权人或管理者在三十日内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或者未主动前来接受处理的话,那么经过执法机构的通知以及公告三个月后,若仍然无人前来处理,执法机构有权将该机动车辆移交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所获得的拍卖款将全额上缴国家财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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