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规之前发生的准驾不符一直未处理按哪个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若实际行驶的车辆类型与其所持驾驶证所允许驾驶的车型不相符者,将被处以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并处15天以内的拘留。
根据法律规范,对于此类行为的性质应做如下判定: 虽然其行为属于缺乏相应驾驶资格,但在处理过程中,遵循“过罚相适应”的原则,可以参照未领取驾驶证便擅自驾车的相关处罚条款,适当减轻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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