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快捷道路逆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一般的情况下,针对在城市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行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通常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给予一次性记三分的行政处罚; 其次是对违法者处以警告或最高不超过二百元人民币的罚款。 在进行罚款时,相关部门必须开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和颁发的罚款收据;否则,若未出具此种统一规定的罚款收据,则享有不容剥夺之权利拒绝支付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七)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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