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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儿童安全座椅的相关法律制裁规定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解答
律师解析:
对最新交通规则中关于儿童座椅的明确规定所执行的处罚措施如下:对于四岁及以下年龄段的幼童或者体重尚未达到18公斤的未成年人,在乘坐家庭用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配备儿童安全座椅的要求;
如若违反该规定且未能使用安全座椅,将会遭到当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严肃处理,惩罚标准为人民币20元至200元不等。
法律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乘坐公路、公交客运车辆,在站点或者指定地点依次候车,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得在站外强行要求停车;
(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
(三)不得违反规定搭乘人力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以搭乘一名陪护人员;
(四)依法搭乘载货汽车时不得在货载车厢内站立或者坐于车厢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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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9: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