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暂扣拿回的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证暂扣拿回的流程是怎样的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因交通事故、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证被暂扣的,拿回流程为: 1、交警开给你的是暂扣凭证,要想拿回你的驾驶证和行驶证需要带暂扣凭证去交警队处理结束才能拿到,然后把暂扣凭证交还交警队。 2、但也不是说非得带暂扣凭证,有一种情况就是暂扣凭证丢失了,你带自己的身份证去交警队说明情况,自己在那边写一份书面说明,交警队照样给你处理。 3、交警队之所以要收回暂扣凭证就是怕有人处理结束后再拿暂扣凭证去交警队要车子或是证件,所以才要收回。你亲自写了丢失情况说明,再由本人签字后原先的暂扣凭证就失效了,那人拿在手上也没用了。 二、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要走的重新领证的流程为: 1、该交的罚款先交清。 2、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教育通知书,携带身份证、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办理登记手续,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3、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4、携带身份证和《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5、考试合格后,凭驾驶人考试合格通知书,到公安交管部门领取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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