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会用私人电话联系车主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警一般不会用私人电话联系车主的。通常公安部门办案时,都是通过座机联系相关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违章处理方式如下: 1、车主需要携带驾照和行驶本去车辆违章地或车辆注册地任何一个交警队或行政综合处理大厅可以接受处理。 2、如果违章没有扣分的话,可以直接去工行自助缴费机或网上缴纳罚款即可。 3、如果有扣分的话,那就必须先去交警队确认违章和扣除分数后,才能缴纳罚款。 4、异地违章处理的最好是去违章地区的交警队接受处理,防止在驾照本地处理了而异地违章记录无法消除的现象。 5、还可以绑定“交管12123”APP,绑定后,可以在上面处理违章。注意:只有绑定后的违章行为才可以进行处理。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依据法定的职权和程序,简化办事手续,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 公安机关督察部门应当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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