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事故认定不服必须扣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类事件中,如对事故责任判定持有异议,一般情况下并无需扣押肇事车辆。
而扣车主要出于为案件搜集相关证据、进行事故技术鉴定等与事故处理环节密切相关之需要。 假设事故责任的争议未能对上述必要程序产生实质性的妨碍,那么涉案车辆则未必会遭受到扣留措施。 然而,每种状况均需依据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所涉及的复杂性、其严重性及其相关执法机构的专业判断,方能得出确切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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