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警察在事故现场应进行哪些调查工作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任何交通事故案件时,交通警察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展开必要的调查工作。
首先,他们需要对事发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以便准确地确定事故车辆,当事人以及道路周围环境之间的具体关系,同时也要了解事故发生当时的天气状况。 在此基础上,他们还将深入了解事故的相关方包括当事人、目击者甚至是专家,以及有关人员的背景情况,并且要建立详细完整的问询笔录资料。 另外,如果现场条件无法实现问询工作的实质性推进,那么相应的调查员可以考虑采取录音或录像的方式来保留询问过程中的关键信息。 最后,他们还要负责固定、提取以及保存现场的大部分证据材料等等。 这些都是至关重要的步骤,它们将为调查官提供明确的调查方向,从而有助于更快速有效地解决事故真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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