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规定是多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通常设为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自事故发生后从现场调查当日开始起计算,在第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到需要进行专业检验或鉴定工作的案件,则应自相关的检验报告以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相关部门应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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