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如何判定为结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纠纷中,多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便可作为案件的终结点加以确认。
然而,对于故意迁延或拖沓的侵权方,法律并未规定必须强制他们接受调解。 以道路交通为例,若未导致人员伤亡、涉及事实与原因等方面也无异议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立即撤离现场,以便有序地恢复交通秩序。 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商定有关损害赔偿事宜的解决方案,这无疑是法律所提倡的一种有效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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